全像之分類

 

  以上例子(平形光的干涉與球面波的干涉)說明了全像的基本精神:兩個光場干涉後,再重新用一道光入射其干涉條紋時,將出現當初建立干涉時之另一個光場。當全像所拍攝的是物體時,設參考光為O’之光點源,而照物光則可視為無窮多個O’這種點光源的集合,當這些波交遇後用底片將干涉條紋加以記錄,再利用參考光照射底片時,將再出現這些點光源的集合,亦即物體影像的波前。全像片的佈置,又可分為同軸及離軸式,或是反射式及穿透式等不同的作法,這方面仍可利用圖2-1 的干涉圖加上底片位置來解說:事實上,移動底片的位置,便可得到不同的架設結果。

  如圖2-1,當底片位於1時,稱之為Gabor(全像的創始者)的同軸式全像片,當底片位於2時,稱之為離軸式全像片,當底片位於3時,稱之為反射式全像片(光源在底片之兩側)。當底片位於4時,稱之為穿透式全像片(光源在底片之同側)。

 

圖 2-1 底片位置與不同的架設結果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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